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一届贵州中医药大学党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向​骨伤学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1-08 浏览次数:

    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4年1月8日,贵州中医药大学党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向骨伤学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龙燕丽代表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骨伤学院党委书记王黄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20231011日至1114日,一届贵州中医药大学党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骨伤学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关键少数”,深入揭示骨伤学院党委在政治担当、政治生态、执行政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巡察组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开展民主测评,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工作任务。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党委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巡察组副组长龙燕丽指出,从巡察情况看,骨伤学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能围绕学校党委、行政中心工作,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发展。但在巡察中,巡察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作风建设存在形式主义等现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不到位;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整改工作有敷衍应付的情况;查摆出来的问题整改不力。

巡察组副组长龙燕丽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持续提升党的政治建设。骨伤学院党委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党的政治功能,切实担负起学院发展的政治责任。要以党建引领促发展,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为学院实现高质量发展把好舵。学院党委要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持续提升战斗堡垒作用。骨伤学院党委要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确保基层党建工作不走样。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配齐配强专业党务干部。要加强党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党支部思想政治引领,严格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持续提升工作效能。骨伤学院党委要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将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建设作为学院党委的重要政治责任,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效能不断提升。四是加强问题整改落实,持续提升问题整改实效。骨伤学院党委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肩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切实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党委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从政治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回避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来全面落实整改,确保整改有成效,以此全面促进学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骨伤学院党委书记王黄表示,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对我院各项工作评价客观公正,我们完全接受巡察组对我院各项工作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并将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深入分析原因、仔细查找症结、认真研究整改思路,逐一对照,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切实把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动力。同时,我们将坚持把落实巡察组反馈整改意见同全面完成2024年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学院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相结合,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我们将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让学校党委放心,让巡察组认可,让教职员工满意。

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马敬原同志对骨伤学院党委提出:一是要围绕巡察组巡察出来的问题,快速启动整改工作,结合骨伤学院党委重点工作目标,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二是要切实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巡察办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三是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将学校发展与整改工作有机统一起来,有效推动骨伤学院党委各项事业发展。

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巡察组有关同志,骨伤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骨伤学院党支部书记、科级干部、教研室主任、教师党员代表参加会议。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区大学城栋青南路  邮编:550025
联系电话:0851-88308079
版权所有©贵州中医药大学骨伤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