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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2-04-26 09:47   省教育厅

各市(州)教育局,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

“五一”假期将近,全省教育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假日安排“五一”假期(4月30日-5月4日放假)。为做好“五一”假期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平安和谐欢度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有序安排假期。

各地各校要科学制定有序进出校园管理规定,科学制定师生校外流动及个人申报机制,提高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精准性,严禁在全省疫情防控政策上再“层层加码”,禁止要求师生不准离校和离开学校所在地等规定。师生员工“五一”期间可在省内活动,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要向所在单位(学校)请假报备。出省在外的,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台账,分类别动态精准掌握离校人员出行去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进入校门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管理。

二、规范做好返校工作。

师生返校时要逐一认真落实“测温扫码”并做好登记。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及14天内有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黔后分类落实“5天3检”。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到达居住地后24小时~48小时内到就近采样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省外人员来返黔前应在“贵州健康码”上进行个人健康申报,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进行管理。“五一”假期后各校要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师生核酸抽检比例。对符合正常流动要求的学生家长,不得随意禁止其子女进校上学。

三、开展全员健康教育。

各地各校在假期前要集中开展防控科普健康教育,要求离校师生主动树牢“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扎堆。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第一时间报告、就诊、自我隔离。

四、丰富学生假期生活。

中小学校要科学控制假期作业总量,可适量布置与“五一”“五四”主题相关的家庭作业和社会实践作业。设置返校作业检查“缓冲期”,因特殊情况假期未完成规定家庭作业,但返校后一定时间内能够自我完成的,学校不得进行惩罚。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引导家长合理控制孩子使用电子产品时间,自觉抵制校外培训。鼓励中小学校在假期规范、有序地面向学生开放校内场馆、设施。

五、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应对突发疫情的准备,备齐备足防疫物资,严格落实校领导在岗带班的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适当增加值班力量,确保一旦有异常能及时、果断处置。要规范、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强化假期校园管理,加大巡逻频次,严防校外无关人员通过非正常渠道进入校园,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各地各校要强化校园服务保障,开放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和体育场馆等,充分保障“五一”假期留校师生学习、科研、工作和生活需求。高校要加强生活服务保障,着力满足留校学生“吃、住、学、用、医”等方面需求。要悉心听取学生诉求,积极研究予以回应和解决,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七、强化安全教育管理。

各地各校要在节前利用班会、广播、板报、安全教育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一次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等,认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和整治工作,加强有限空间、特种设备和在建工程等的巡查和管理。有校车运营的地区和有交通车的学校要加强对车辆运营全过程的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注重完善并落实校车、交通车日常监管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营。

八、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行为动态,多形式、多样化、网格化开展学生心理摸排,及时发现学生因疫情、感情、就业等导致的心理问题,积极做好心理预防和危机干预,多给予生活、情感等方面的关心关爱,要开通并向全体师生公布心理服务热线,统筹做好节假日期间热线咨询服务。要有针对性地让学生纾解压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九、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校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深刻认识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各地各校要成立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做好放假前及假期校园教育教学、师生生活、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等工作事宜,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岗。

贵州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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